服务热线:13988889999

站内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陕西:女子入住酒店因“超员”加价起纠纷打给店家差评后遭电话辱骂恐吓!

你的位置: 首页 > 客房展示 > 标准间

陕西:女子入住酒店因“超员”加价起纠纷打给店家差评后遭电话辱骂恐吓!

2025-05-07 12:25:08  点击量:

  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月24日凌晨,她和哥嫂二人从外地乘坐飞机抵达西安,计划当天上午乘高铁返回山西运城。

  “前段时间,我在抖音上刷到凯顺商务宾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店)的直播,因为离机场不远,也有接机服务,于是我在这家酒店预订了一晚标间,打算回家中转时入住。”梁女士说,“因为我们一共3个人,我特意在直播间里询问店家3人是否能入住标间,她说可以,我才下了单,花了83元。”

  无奈,当晚梁女士和家人只得换家酒店入住。“中午我回到家后,在凯顺商务宾馆的抖音店铺里写了一条差评,内容是‘商家坐地起价,3人不让住双人间,要加钱’,当天下午,我就收到了来自店家的电话骚扰与恐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凯顺商务宾馆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边方村,尾号2245与尾号1541均为该酒店的公开联系电话。该店的房型分为标准间、大床房、家庭房等,标准间的房型介绍页面写着“可住2人”,且不提供加床服务。

  2月25日晚,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拨打了上述两个电话,询问是否为凯顺商务宾馆,均得到对方肯定回答。随后记者询问梁女士入住被要求加价一事,两位接听者分别回答“打错了”、“没有这事”,随即挂断电话。

  虽然酒店的房价属于市场调节价,酒店有自主定价权,但是,若酒店恶意哄抬酒店房价,则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据此,酒店将面临行政处罚。

  赵良善指出,因酒店坐地起价,女子给了店家差评,是正确表达诉权的方式,是无可厚非的,女子作为消费者是有理由给店家打差评的,然而,女子随即遭遇了酒店方的恐吓和辱骂。针对酒店方的辱骂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对此,女子有权要求酒店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针对酒店方的恐吓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此,酒店负责人或许面临治安处罚。

  赵良善提醒,希望此事能够引起酒店的重视及反思,切不可为了短期的一点经济收益而伤害品牌的长期利益,甚或搞出负面的外部效应。酒店唯有秉持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理念,方能赢得口碑,才是长久之计,经营之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酒店看似利用其优势地位一时占了消费者便宜,看似一时掏空了消费者的钱包,实则在透支其口碑和形象,到头来伤害的还是自身。倘若消费者遭遇此类事件,消费者可选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反映,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首页 |景点介绍 |客房展示 |景点新闻 |路线推荐 |农家院 |特色美食 |活动专题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1398888999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58号电话:0898-88889999手机:13988889999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88889999号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